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