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