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