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