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 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 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 率缗钱二千 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 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 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 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 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