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