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