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 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 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 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 。廷尉责曰:“ 君侯欲反邪? 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 ,夫人止之 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