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