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 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 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 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