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 民之不信,已乃 立三丈之 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 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