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