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