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