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 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 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 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 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 ,以其半畀之。 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 农。敢犯 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