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