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