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