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