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