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 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 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 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 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 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