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 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 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