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 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 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 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 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 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 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 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 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 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 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 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