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 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 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 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 商以取利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 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 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 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 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 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