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以 禁暴而率 善人也。今犯法 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帑 ,朕甚不取。其 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 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 以累其心,使重犯 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 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 书,除收 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