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 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 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 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 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 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 有市籍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 入田僮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