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吴起,越 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 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 而不顾私;设刀锯 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 蒙怨咎,欺旧友 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 姓,卒为秦禽将 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 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 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 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 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 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 者,固义之至 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 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 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