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 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 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 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