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