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