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