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