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