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 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 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 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 以予薄昭。 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以为无反 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 文帝,曰:“绛侯 绾皇帝玺,将 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 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 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 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