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 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 前夫子无咎 与其弟偃相 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 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 二相弗听, 曰:“崔,宗 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 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 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 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 “请为子 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 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