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