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 卿言:“ 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 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 异时算轺车 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 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 以上一算。匿不自 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 ,没入缗 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 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