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