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 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 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 京师,被即 原奋击匈奴。 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 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 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 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 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 怒寿春丞留太 子逮不遣,劾不 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 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 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 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 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 讯验王。王闻汉使 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 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 ,不发。中 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 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 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 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 二县。使中尉宏赦 淮南王罪, 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 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 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 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 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 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 ,汉不治,即喜 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