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 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 时,建颇闻其谋。 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 所并,即 阴作兵器, 而时佩其父所赐将 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 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 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 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 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 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 请捕治建。天子 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 所犯,遂自杀 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