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 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 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 抵尽放温舒,而吏 民益轻犯 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 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 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 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 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 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 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 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 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 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 颇得其渠率。散卒 失亡,复聚 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 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 使其不言。 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