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 人东猎。四年,至 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 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 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 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 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