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