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 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