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