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 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侯 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 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 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不求 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 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 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 足食!”乃止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