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