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 卒,子建立为 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 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 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 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 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 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 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 事发,治 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 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 姊弟奸。事既闻, 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