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