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